9月23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近日成都彭州交警大隊成功查處一起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疲勞駕駛案。在本案中,涉事車輛駕駛人不僅僅疲勞駕駛,還企圖通過用他人的駕駛信息蒙混過關。目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涉事車輛駕駛人趙某福被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2021年6月11日,彭州市盛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屬川AW***8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裝載危險化學品從四川省攀枝花市出發,前往成都市龍泉驛區某化工包裝公司。6月12日凌晨5時許,該車從四川西昌市往成都方向行駛,早上8點19分,該車停靠于成雅高速滎經服務區進行休息,經過13分42秒后,該車再次駛入成雅高速,于中午12時08分到達目的地。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員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連續行駛超過4小時應當停車休息,停車休息時間不能少于20分鐘。通過公司數據記錄顯示,該車中途休息時間僅有13分42秒,低于規定休息時長。同時,該車車內安裝的“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視頻防控系統”車載終端也對駕駛員的疲勞駕駛行為進行了預警,但駕駛人無視預警信息。
為此,彭州交警大隊重管民警通過轄區重管車輛監督管理系統發現該車出現駕駛人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后,立即展開了調查。
當民警找到該車駕駛人趙某福時,趙某福堅稱自己一直按照相關規定駕駛車輛,沒有超時駕駛,沒有疲勞駕駛。面對這一情況,辦案民警隨即對6月12日川AW***8重型危化品運輸車輛有關行車軌跡等數據進行調取。
民警從該車后臺數據顯示,自6月12日凌晨5時出發,一直到6月12日早上8時19分駛入成雅高速滎經服務區,駕駛車輛的駕駛人為陳某,并非趙某福。當車輛從四川雅安滎經服務區出發時,趙某福才開始駕駛該車。按此數據推論,趙某福確實沒有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
難道預警系統出現了誤報?疲勞駕駛是一場虛驚?
為徹底弄清楚車輛駕駛員,辦案民警找到了該車另一名駕駛員陳某。經調查核實,陳某于幾個月前已從盛安物流公司離職,在今年6月12日也沒有駕駛過該車,其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員信息卡也已遺失。
面對始終不承認違法事實的駕駛人,辦案民警在嚴格遵守辦案規定的同時,強化收集、調取證據的有效、有力、完整。先后對 “彭州盛安物流有限公司”企業負責人、川AW***8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押運員進行詢問,側面印證趙某福疲勞駕駛的事實證據。
成都交警供圖
在強大、真實、完整的證據、證言面前,駕駛人趙某福的狡辯被徹底戳穿。根據調查核實,趙某福在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時,為逃避系統監管,將陳某遺留在車上的駕駛員信息卡進行數據登錄,以陳某的名義在6月12日凌晨5時駕車出發,一直到6月12日早上8時19分停車休息13分42秒。再將自己的駕駛員信息卡進行數據登錄,駕車行駛到目的地,以掩蓋其疲勞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至此,這一起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疲勞駕駛違法案件因事實清楚、證據完整充分,成功結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趙某福被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持續運用道路運輸車輛動態運行數據,加強重點行業運輸車輛駕駛員疲勞駕駛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在此,成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小疲勞可能產生大危害,請守法出行,切勿疲勞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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