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貨車,車身高、載重大,導致車輛視線盲區大,制動距離長,加之部分車輛駕駛人行車時超速超載、闖紅燈,給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較大安全隱患。
為規范運渣車等大型貨車路面通行秩序,持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成都交警強化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嚴厲打擊大型貨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堅決遏制此類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隱患,有效遏制突出違法引發的交通事故。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成都交警結合轄區特點,視頻巡查城區主干道、主要貨運通道、事故高發易發路段等道路,全面收集固定違法證據,緊盯大型貨車違反禁令標志、闖紅燈超載等重點違法行為,切實對交通違法形成高壓嚴打態勢。
針對渣土車違反禁令標志違法行為,成都交警采用路面查處和后臺發現相結合,持續保持對提前駛入禁行區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嚴查嚴處。10月21日,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在利用“天網系統”巡查時發現,在府城大道2輛渣土車無視禁令標志時間限制,提前進入府城大道。交警六分局立即組織警力對2輛車的駕駛員進行調查。經調查,2輛渣土車的駕駛員自認為該路段沒有電子警察,為了增加運輸渣土的次數,在路口違反禁令標志通行。經調查核實后,六分局民警依法對2車駕駛員作出了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2名駕駛員駕駛證記1分。
近期,成都交警六分局還在轄區內集中開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行動中,執勤民警加強路面臨查臨檢,嚴查大貨車污損、遮擋號牌,超限超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利用公安“天網”監控對大型貨車重點交通違法進行巡查,傳喚車輛所屬公司法人及駕駛員12人到交警部門進行約談和查處, 其中涉及渣土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1起、侵走高速公路小型車道1起、侵走三環路主道3起、違反禁令標志7起。針對交通違法車輛較多的運輸企業,交警六分局還下發公安提示函,要求整改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并深入轄區產業園區開展重點車輛駕駛員交通安全大宣講,讓警鐘長鳴,讓安全防線長筑。
在新都區,針對轄區企業水泥罐車夜間出行頻繁、違法突出的現象,10月23日夜間,成都交警十分局深入轄區興業大道開展重點車輛夜間違法專項整治。當晚23時許,執勤民警巡邏至轄區興業大道四段與東風街路口時,發現一輛水泥罐車發出巨大轟鳴聲,涉嫌超載行駛。民警將該車攔下后,立即將嫌疑車輛帶至過磅點進行稱重。經查,該車輛總質量為31000kg,實際載貨總質量為64065kg,超載百分比達100%。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人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責令駕駛人于15個工作日內到交警十分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該車駕駛員超載的違法行為將面臨2000元罰款,其機動車駕駛證也將被記6分。同時,民警還對車輛超載的源頭工地進行調查,并將會同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門,依法實施“一超四罰”,督促相關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在金牛區的芙蓉大道,成都交警二分局加強夜間巡邏強度。10月24日00時24分,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巡邏至金芙蓉大道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川L9***5重型倉柵式貨車大型貨車無視信號燈,直接沖紅燈駛過路口。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下,經詢問駕駛員張某某稱自己以為夜間路口沒有車輛行人,就抱著僥幸心理選擇沖紅燈。在現場,執勤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員張某某作出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對其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
10月23日19時許,成都交警九分局民警在青白江區呈祥大道一段巡邏時, 發現一輛號牌為川AC***3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至路口無視紅燈徑直沖過路口,執勤民警立即將違法車輛擋下。經現場調查,駕駛人林某駕車行至路口時見路口車輛行人較少,便心存僥幸“闖紅燈”通過。民警當場告知其“闖紅燈”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并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法對林某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作出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對其機動車駕駛證記6分。下一步,九分局還將對該違法車輛所屬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同時抄告行業主管部門,責令企業加強對運渣車駕駛員的管理力度,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10月以來,全市交警查處大型貨車突出違法4000余件,其中,沖紅燈234件,超載852件,違反禁令標志877件,不在機動車道行駛476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讓更多市民積極參與到渣土車治理共建共治活動中,2021年3月2日,成都交警在嚴管嚴查渣土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基礎上,在“蓉e行”交通眾治平臺上正式推出 “渣土車交通違法舉報功能”。廣大市民可以對渣土車涉及的闖紅燈、逆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侵走公交專用道等9種交通違法行為實行在線舉報。今年以來,“蓉e行”平臺共受理群眾舉報渣土車交通違法1185件,已處罰相關車輛交通違法532件。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持續開展大型貨車突出違法整治行動,嚴懲各類突出交通違法,有效凈化我市道路交通環境。成都交警也提醒廣大大型貨車駕駛員,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守法平安出行,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維護城市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來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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